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2月22日消息(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彭从寅)2月21日,在接到一辆外地货车上疑似装有几十桶易燃品的警情后,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安南站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,经调查,该物质为电缆防火涂料。海口铁警温馨提醒,平时广大旅客乘车乘船,千万不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质。
铁警等部门现场了解情况。警方提供图片
2月21日18时28分,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安南站派出所接报称:有一辆河南牌货车上疑似装有几十桶易燃品准备登船过海。接报后,海安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联合当地交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。
经现场了解,该批“易燃品”系电缆防火涂料,并不易燃,原来是虚惊一场。民警在查验完车上物品后,确认无安全隐患后,让该司机正常登船过海。
民警温馨提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之规定:违法国家规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提供、处置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,请广大旅客不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质乘船乘车。南海网版权声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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